大学生活,就在我上上课、写写稿子、捡捡破烂中过着。那日子平平淡淡,寂寞、穷苦、无助,什么都来了,唯独没有爱。其实,我也不奢求,也不敢奢求,因为我是一个连活着都艰难人。
92年的暑假,我没有回家,我想趁着假期多捡些破烂,以筹备下学期的学费。一日早晨,我在一个小区的垃圾箱捡破烂时,一位晨练的女孩带着一个袋子走到我跟前说“同志,这里有废纸,你收着吧。”那女孩面带笑容,我从她的眼里竟没有看到厌恶和鄙视,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没有歧视的眼神。我感动地的顺口说了一句“Thank you very mach”。那女孩看了我约有半分钟,然后说了句“That is all right”。那双明亮的眸子就永远烙在我脑海里了。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乐乐,那时我们未曾相识。
大二第一学期,我被学校的文学社选为副社长。一日,我在文学社里正忙着校稿,社长孙卫过来,说给我介绍个新会员。抬头一看,我慌了,那个女孩竟是那次捡破烂时遇到的女孩。“我给互相介绍一下,这个新会员是哲学系的才女张乐,这是我们的副社长秦辉”,多谢大大咧咧的孙卫及时打破了尴尬。在我们握手致意时,乐乐满脸疑惑。我知道她认出我了。我无奈的笑笑。
好在孙卫介绍完张乐就走了。孙卫走后,乐乐说:“别人都叫我乐乐,你也叫我乐乐吧,社长,我们是见过面的。”我知道有些问题是掩盖不住的,只有点头默认了。乐乐问:“社长,你利用暑假体验生活,除了捡垃圾,还干过什么?”她把我当作体验生活了。嗳,一个富家小姐,不知道一个山里娃活着的艰难。我怕她把我捡破烂的事说出去,因为我们山里人把面子看得比命还重要。在乐乐许诺不告诉别人后,我告诉乐乐,那不是我在体验生活,那是我大学唯一的生活来源。乐乐满脸惊讶。我和乐乐就这样相识了。我和乐乐相识是命运和我开的一个最大的玩笑:命运让乐乐在我捡垃圾那样龌龊时遇见我,又让乐乐在大学文学社那样文雅的地方和我相识。
后来,乐乐经常找我借书,让我帮她改改稿子。在这样的一来二往中我们就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。
乐乐知道我是太行山里的娃,贫穷是我们那儿最大的特点。我也知道乐乐是一个少将的女儿,母亲是一名军医。
★因为有她,生活变得多姿多彩
大二国度节前夕,学校里组织了“校园十大写手”评选活动,我以《母亲,你怎么哭了》一文高票当选,颁奖晚会热烈隆重。最后每位获奖者登台献歌一首。轮到我时已是最后,我不会唱,老师在摧着,我就唱了一首家乡常唱的“信天游”。我不敢相信,乐乐竟手捧一束鲜花走上台来,给我献花。
我感动的有点晕。谁都知道,乐乐是我校公认的才女加校花。那时我那小小的虚荣心得到了最到的满足。
第二天,学校疯传着一句话“张乐是秦辉的女朋友”。在宿舍里,我对着哥们解释,却只换来哥们坏坏的笑。我和把这事告诉乐乐,乐乐说,他们不怕累就让他们说去吧。乐乐竟一万个满不在乎。我正求之不得呢,也就懒得去理了。
我的生活没变,但乐乐的快乐开心竟让我那悲寂的心活。
跃起来,我的脸上也有了笑容。一直以来,我总是固执的用冷漠的眼神来对待这个世界,也计,我是一个自卑的人,所以我对什么都没有激情,可现在,一切都变了。我喜欢乐乐和我在一起,看着她含笑的眼睛,或者听听她清亮的声音。有她在我身边真的是一种很美的感觉,让我安心。哪一天见不到乐乐,我心里就空荡荡的。那种感觉我想就是幸福的滋味。
我和乐乐有一人共同的爱好,就是去阅览室看书,乐乐总是带着自己的双人坐垫去给我占座。我无论去的多晚,总会有地方坐。乐乐看累了,会写个张条给我,上面写着“出去走走”,我看累了,只要一个眼神就可以了。那日,我收到乐乐给我纸条,顺手夹在书里。出了阅览室后,乐乐问我,你怎么出来了,我说不是你约我出来走走吗?乐乐笑了,我找出那纸条一看,呵呵,竟不着一字,白纸呀。我们的日子过的默切甜蜜。
有时乐乐会陪我去捡破烂,那时她没有一点大家闰秀的娇态。乐乐自诩为“捡破烂的小姑娘”并将“赶海的小姑娘”那首歌改成捡破烂的小姑娘,小声哼哼着“捡破烂的小姑娘,拿着一个大竹筐,走遍路边垃圾箱,她捡的破烂最多,多得像那小山装满筐,噻箩箩哩噻……”那时我有一种想把乐乐拥在怀里的冲动。







